2026年5月29日晚,中国证监会更新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情况表(截至2026年5月29日),共278家企业备案中。
其中,赴港上市228家,赴美上市50家。
上周新增9家企业备案,分别为:科郦、诚益生物、SmartMore、华依科技、威兆半导体、海马云、清陶能源、菲亚兰德、天域半导体,均为赴港上市备案。

需要补充材料企业
证监会还对11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1、京新药业(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2、百普赛斯(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3、伊戈尔(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结合偿债能力等情况,补充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你公司股权质押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4、中文在线(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说明有限责任公司时期设立及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二、请说明就涉及外资准入限制类业务取得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情况。
5、特锐德(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募集资金用途所履行的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情况;涉及境外募投项目的,说明履行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情况。
6、宏芯宇电子(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历次股权变动: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及是否公允,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全部国有股东是否需履行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等国资管理程序及进展情况。
四、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
(1)请说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后的预计募集资金量;
(2)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五、就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上市后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7、拿森智能(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要求,
(1)完善说明发行上市方案,备案材料及招股说明书关于发行上市方案内容不一致的原因;
(2)说明募集资金的境内外具体用途及相应比例,是否涉及具体的募投项目,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二、请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三、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8、研趣信息(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你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就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性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就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的要求,在备案报告中补充近三年净利润数据。
五、关于规范运作:
(1)请说明你公司马来西亚子公司发改委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办理进展;
(2)请说明你公司被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通报后的整改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对你公司日常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关于本次发行上市:
(1)请说明你公司股份拆细的具体计划安排,是否影响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2)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9、君乐宝(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变动:
(1)请说明你公司及前身历次股本变动中存在的出资瑕疵的具体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2)请说明你公司历次减资的程序合规性、相关税费缴纳以及减资对价款支付情况,并就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性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春华韶景上层股东Primavera Capital Fund Ⅲ L.P.的出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中是否存在境内主体,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
三、请说明你公司离职人员股权激励份额转让事项办理进展。
四、关于规范运作:
(1)请说明下属公司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后的整改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
(2)请说明你公司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对公司运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五、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六、请说明你公司前期申请A股上市辅导备案的具体情况,是否继续推进A股上市计划及具体安排,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10、天津阿童木(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
(1)你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
(2)请就你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以及你公司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你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均包含技术出口业务,请说明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合规性。
三、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五、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11、睿触机器人(已备案,秘交转公开)(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所涉股权转让与同期增资定价差异过大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并提供明确依据,以及上述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
二、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三、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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